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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 隐私权政策

与隐私相关的信息概念

创客非常重视保护用户和其他关联方的隐私相关信息。我们对与隐私相关的信息的思考方式如下。

范围

以下列出的隐私权政策(以下称为“本政策”)是创客服务条款的一部分,并在用户使用我们的服务时适用。因此,本政策中使用的术语定义与创客服务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此外,我们的网站还包含指向由第三方注册专家管理和运营的网站的链接,以及第三方广告商的广告,此政策不适用于这些第三方从用户那里获得的与隐私相关的信息。另外,在我们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该政策也有规定。

第1条(要收集的用户信息和收集方法)

在本政策中,“用户信息”是指个人信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所定义的“个人信息”;以下也应适用)以及间接个人用户。在通信服务的活动历史记录(包括网页的浏览历史记录和搜索历史记录)中标识的信息,以及在用户的智能手机,PC等上与用户或用户终端生成或相关的其他信息。根据这项政策。
根据收集方法,我们在此服务中收集的用户信息如下。

  • 用户提供的信息
    用户提供的有关使用此服务的信息如下。

    • 名称
    • 地址
    • 电话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
    • 性别,生日
    • 用户在公司指定的输入表中输入的其他信息
  • 用户在使用此服务时允许与其他服务合作而提供的信息
    当用户在使用此服务时允许与诸如社交网络服务之类的外部服务合作时,将基于许可时商定的内容从外部服务中收集以下信息。

      • 用户在外部服务中使用的ID
      • 由于外部服务的隐私设置,用户允许向合作伙伴披露的其他信息
  • 我们在用户使用此服务时收集的信息
    我们可能会收集有关您访问此服务及其使用方式的信息。其中包括以下信息:

      • 设备信息
      • 日志信息
      • Cookie和匿名ID
      • 位置信息
  • 第2条(使用目的)

  • 除了将用户信息用于第2节中规定的提供此服务外,我们还可以将其用于第3节中规定的其他目的。
  • 使用与提供此服务有关的用户信息的特定目的如下。
    • 接收与此服务相关的注册,身份验证,使用费的计算等。此服务的提供,维护,保护和改进
    • 执行诸如从此服务中退出/取消以及随后的后期管理之类的程序
    • 有关此服务的指导和查询
    • 要请求有关此服务的问卷调查,活动等,为了联系,发送礼物等
    • 针对违反我们关于此服务的规则,政策等的行为(以下简称“规则等”)做出回应
    • 通知您此服务条款和条件的更改
    • 调查和分析此服务的使用状况
    • 为上述使用目的附带的使用目的
  • 第2节中指定的目的以外的使用目的如下。
    • 以与我们的服务相关的非个人可识别格式创建统计数据
      其中包括以下信息:
      ・终端信息
      ・日志信息
      ・ Cookies和匿名ID
      ・位置信息
    • 用于分发或展示我们公司或第三方的广告
      其中包括以下信息:
      ・终端信息
      ・日志信息
      ・ Cookies和匿名ID
      ・位置信息
    • 用于其他营销目的
      其中包括以下信息:
      ・姓名
      ・电子邮件地址
      ・生日
      ・用户在公司指定的输入表中输入的其他信息
  • 在收集信息时,我们不会使用超出本政策所述使用目的范围的个人信息。如果个人信息的使用超出了原始使用目的范围,则我们将在事先征得所有人的同意后进行使用。
  • 第3条(通知/发布或获得同意的方法,请求中止使用的方法)

  • 在收集用户信息之前,应征得用户的同意。
    ・终端信息
    ・位置信息
  • 用户可以通过对该服务进行规定的设置来请求中止全部或部分用户信息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立即遵守公司的规定。但是,根据用户信息项的不同,收集或使用是此项服务的前提条件,因此,只有在您按照我们规定的方法退出本服务后,我们才会停止收集信息。
  • 第4条(用户信息管理)

    我们定期提供有关安全性,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内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意识。此外,我们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来保护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并且将在线和离线地对其进行保护。此外,我们在使用防火墙,入侵检测和SSL等技术处理用户信息时非常谨慎,只有拥有业务所需权限的人员才能访问它。

    第5条(由第三方提供)

    除了基于个人情报保护法或其他法令允许披露用户情报的情况,我司不会未经用户事先同意,将情报提供给第三方。但是,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当我司为了达成利用目的在必要范畴内将个人信息处理,全部或者部分委托的情况
    • 当由于合并或其他事由导致的接洽业务时提供个人情报的情况
    • 当国家机构或地方公共团体或者受托机构在执行公务时需要协助的情况,同时在征得用户事先同意时会妨碍公务执行
    • 另外,在个人情报保护法或者其他法规允许的情况

    第6条(披露个人信息)

    当用户根据个人情报保护法要求开示个人信息时,我司将确认该请求来自用户本人后,对利用者,不迟延开示相关情报(如果个人信息不存在,我们将告知没有)。但是,如果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而导致公司没有义务进行披露,则此规定不适用。请注意,披露个人信息将收取费用(每件5,000日元)。

    第7条(个人信息的更正,暂停使用等)

  • 我司(1)当用户由于个人信息不真实而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对内容进行更正时,以及(2)超出事先宣布使用目的的范围或者是通过作假以及其他不正手段等收集的情况,根据个人情报保护法的规定被要求停止使用该信息,确认是利用者本人的请求后,不迟延的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订正个人情报内容或者决定利用停止,并通知用户有关情况。另外,基于合理的理由不进行订正或者决定继续利用时,我们将告知利用者相关情况。
  • 如果用户请求删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且公司确定有必要对此请求做出回应,确认是用户本人的请求后,相关个人信息将被删除,并会通知用户相关情况。
  • 如果我司没有义务根据《个人情报保护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进行更正或中止使用,则前两节的规定将不适用。
  • 第8条(隐私权政策更改程序)

    公司应适当审查与处理用户信息有关的运营状况,并努力不断改进,并根据需要可以更改此政策。如果有更改,我们将通过我们指定的网站上描述的方法通知用户。但是,在需要依法征得用户同意的变更的情况下,应通过公司规定的方法取得用户的同意。

    补充条款
    2018年4月5日成立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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